九、正文字体,除特别情况外,一律用简体字外,简体字字形须符合国家规范,用五号宋体,正文行距采一倍行距。段落首行缩进两个字符。国际音标一律用IPAPANNEW。电脑不能显示的古文字字形、图画等,用插入式图片,图片大小要注意行距,但不得改变图片的比例。所有阿拉伯数字和外文字母用Times New Roman字体。标点符号形体与其前的相应字体同,如英文用英文标点,日文用日文标点。电脑内码外的汉字用方正大字符集字体,同时抹紫色作为标志。
十、例句及出处,上下各空一行,首行缩进四个字符,其他缩进两个字符。汉字用五号仿宋,阿拉伯数字用Times New Roman字体。数字序号加括号。出处等标注性文字加括号置后,五号宋体。例:
十七、图序及图名放图下,居中。图序数字用Times New Roman 字体,图名用小五号黑体,不加括号。
十八、图、表及各种标志性线条、符号不得用彩色标志,皆采黑白色并应清晰可辨。
十九、“参考文献”,四号黑体,居中,采1.5倍行距。文献按著者音序排列。古籍、现代著作与外文著作分开排列,各自编序。用汉字表示的古籍、朝代、国籍等外加圆括号,置著者名字前。汉字音序以著者的汉语拼音为准,首行缩进两字。参考文献汉文部分用五号宋体,阿拉伯数字和外文字母用Times New Roman字体。外文文献的音序、书名、篇名与该文字惯例同。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