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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2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第二批)

    阅读: 2022/3/21 17:14:33

    一、招生专业

    1. 材料与化工(085600)(面向“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

    2.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0)(仅面向“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

    二、申请条件

    报名之前,请认真阅读《上海交通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和《上海交通大学2022年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s://yzb.sjtu.edu.cn/zsjz/bsszs.htm),除教育部和学校规定的申请条件外,其他要求如下:

    1.“全日制”博士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

    (1)毕业高校为一流建设高校或世界排名前200高校

    (2)毕业学科为一流建设学科或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位列A-及以上,材料及相关专业

    (3)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特殊学术专长的考生

    2.“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

    (1)国防十一大集团及其下属集团

    (2)位列世界500强的中国企业

    (3)国资委和地方国资委下属企业

    (4)其他行业领先中国企业

    三、申请流程

    (一)个人申请

    1. 根据学校和学院相关规定,博士生导师招生有名额限制要求。报名之前,请务必提前联系好导师,导师同意后方可报名。2022年招收博士生导师名单详见https://smse.sjtu.edu.cn/yanjiushengpeiyang-content.asp?id=517);

    2.申请人于2022年春季学期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http://yzb.sjtu.edu.cn/)申请,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15日-4月10日(只能选择秋季入学)

    请注意:请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在网报系统中“备用信息”里注明报考导师的姓名。

    网上申请材料提交明细如下(报名阶段无需寄送纸质申请材料):

    (1)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系统报名成功后自动生成);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认证报告,复试时携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学籍认证报告);

    (3)身份证复印件(复试时提供原件);

    (4)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5)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证书(全日制)、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证书(非全日制)、新TOEFL成绩单、IELTS成绩单或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位证书等);

    (6)在学或工作期间的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

    (7)获奖证书复印件;

    (8)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

    (9)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提前与报考导师商谈,制定研究计划);

    (10)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意见,其中一封必须是硕士导师。推荐信不需要考生携带纸质版,推荐专家通过系统提交。

    考生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二)学院初审

    1.在申请者提交申请材料后,学院“遴选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遴选,通知遴选合格的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并在学院网站公示进入综合考核的人员名单。

    2.复试名单将在学院网上进行公示,预计公布时间为:2022年4月中下旬。

    (三)复试选拔

    复试时间预计在:2022年4月下旬。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成绩总分300分=专业测试100分(笔试)+综合面试100分+导师(组)评价100分。

    学院组织“复试专家委员会”对初审通过的申请者进行综合考核,内容包括专业测试、综合面试以及导师(组)评价三部分,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个人品性、创新能力、科研潜力等进行全面考核。每个申请者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五、录取原则

    1.择优录取。学院按照考生综合考核总成绩,并依据其报考导师本年度所分有的招生名额,从高至低依次录取。

    2.综合考核总分在180分以下,不予录取。专业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或导师(组)评价成绩中有单项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拟录取博士生秋季入学。

    六、监督

    1.我院博士招生工作在学校及教育部的指导、监督、检查下完成。

    2.学院成立以主管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监督检查招生全过程,确保招生过程科学有序、公开透明、公正公平。

    3.我院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举报电话:021-62821069)。

    七、联系方式

    全日制博士招生:谢老师,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材料学院徐祖耀楼4003,021-54747664,smseyzb@sjtu.edu.cn,邮编200240。

    非全日制博士招生:021-54747762(陈老师);13636374432(刘老师);021-62932247(贾老师)。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材料学院徐祖耀楼4002,em-smse@sjtu.edu.cn,邮编200240。

    八、本方案解释权属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如遇与国家、教育部和学校文件不一致的,以国家、教育部和学校的文件为准。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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