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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六大问题解答!

    阅读: 2024/8/29 11:40:50

    01

    调职称资历年限如何计算?

    一、评审取得职称的资历年限计算

    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取得职称

    起算时间: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

    截止时间: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示例:若申报人在2023年4月通过评审取得2022年度中级职称,其申报高级职称时的资历年限将从2023年1月1日起算,至申报高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满一定年限(如高级职称需5年资历,则满5年至2027年12月31日)。

    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取得职称

    起算时间: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

    截止时间: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示例:若申报人在2018年11月通过评审取得2018年度中级职称,其申报高级职称时的资历年限将从2018年1月1日起算,至申报高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满一定年限(如高级职称需5年资历,则满5年至2022年12月31日)。

    二、考核认定取得职称的资历年限计算

    对于通过考核认定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认定通过之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三、考试取得职称的资历年限计算

    对于通过考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考试通过之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02

    调整后职称申报材料时段如何计算?

    一、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取得职称

    对于在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在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时,其职称申报材料时段的计算方法如下:

    起算时间: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

    截止时间: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二、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取得职称

    对于在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在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时,其职称申报材料时段的计算方法如下:

    起算时间: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8月31日。

    截止时间: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03

    职称评审跟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有什么区别?

    申报初次职称考核认定需同时满足3个条件:

    1、申请考核认定职称前需从未取得过任何级别、系列的职称;

    2、申请人必须是大中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

    3、申请人在大中专院校所学的专业与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对口或相近。

    04

    外省、中央单位流动至我省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我省职称时原职称是否需要确认?

    对于外省、中央单位流动至江苏省的专业技术人才,在申报江苏省职称时,其原职称是否需要确认,主要依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以及江苏省的相关政策规定。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专业技术人才跨区域、跨单位流动时,其职称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重新评审或者确认,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通常情况下,这类流动的专业技术人才在申报新省份的职称时,需要对原职称进行重新评审或确认。

    05

    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如何办理?

    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工作的申报程序、申报材料与我省常规职称评审相同,结合我省每年度常规职称评审工作同步开展。对于重新评审通过人员,发放我省职称证书。

    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确认工作是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审核的重要环节。对于确认通过人员,由相应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确认意见,确认意见仅用于在我省申报评审职称。除申报评审职称外,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不单独受理确认申请。

    06

    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中,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中哪些可与我省职称对应?如何对应?

    一、对应关系

    工程技术领域

    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建筑师、造价工程师、建造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计量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等职业资格的初级(二级)、中级(一级)资格,分别对应江苏省工程技术人才系列的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称。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资格、注册核安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城市规划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除外)、注册设备监理师、注册测绘师等未分级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对应江苏省工程技术人才系列的工程师职称。

    经济、会计、审计领域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银行专业人员职业资格的初级、中级资格,分别对应江苏省经济专业人员系列的助理经济师、经济师职称。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初级、中级资格,分别对应江苏省会计专业人员系列的助理会计师、会计师职称。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初级、中级资格,分别对应江苏省审计专业人员系列的助理审计师、审计师职称。

    注册会计师对应江苏省会计专业人员系列的会计师职称或审计专业人员系列的审计师职称。

    卫生技术领域

    执业助理医师(含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药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执业医师(含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药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分别对应江苏省卫生技术人员系列的医士、医师职称。

    护士执业资格对应江苏省卫生技术人员系列的护士(中专、大专学历人员对应护士)、护师(本科以上学历且从事护理工作满1年人员)职称。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初级资格对应江苏省卫生技术人员系列的药师(士)、护师或技师(士)职称,中级资格对应主治(主管)医师、主管药师、主管技师或主管护师职称。

    其他领域

    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的初级、中级、高级资格分别对应江苏省初、中、高级职称。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初级资格对应助理编辑职称,中级资格对应编辑职称。

    翻译专业资格的三级口译、笔译翻译对应助理翻译职称,二级口译、笔译翻译对应翻译职称。

    执业药师对应江苏省医药行业的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职称(不包含医疗卫生机构人员)。

    执业兽医资格对应农业技术人员系列的助理兽医师职称。

    二、如何对应

    直接对应:对于已经取得上述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人员,在江苏省申报相应职称时,可以直接按照对应关系申报,无需再参加职称评审或认定。

    提交材料:申报人需按照江苏省职称评审的相关要求,提交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以证明其具备相应职称的资格和条件。

    审核确认:各评委会办事机构会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及相关政策文件,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将直接认定其相应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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