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2024/10/22 16:02:12
学位论文的写作过程中,数字的准确使用也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环。本篇推文将从数字,计量单位,公式三个角度讲述论文写作中应当如何正确运用数字。
数字用法
汉字数字和阿拉伯数字的使用,应按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执行。总的原则是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而且又很得体的地方,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遇特 殊情形,可以灵活变通,但应力求保持相对统一。
1) 数字使用阿拉伯数字。
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分、秒,如公元前440年、21世纪、上午8 点。另外,在书写年份时不能简写,如2012年不能写成12年,2010?2015年不能写 成10?15年或2010?15年等。
统计表中的数值,包括正负整数、小数、百分比、分数和比例等,如34.059、
6.3 - 1.-17 °C。
物理量量值,如0.59安[培]。
编号、文件编码、证件号码和其他序号,如曙光2000超级计算机,Z59/Z60次列 车等。
引文标注中版次、卷次、页码,除古籍应与所据版本一致外,一般均使用阿拉伯 数字。
2) 数字的书写方法。
量值中的数值一般应采用阿拉伯数字,并且尽量避免用分数,而用小数。
数值小于1的小数必须写出小数点前定位的0。小数点是齐底线的黑圆点,并占半 个汉字的位置,如0.104 kg。
阿拉伯数字采用国际通行的3位分节法书写,小数点前或后若超过4位数时(包括 4位数),则从小数点起,向左或向右,由3位分节,节与节之间应空半个字的位置 (不是用逗号),如44 125、0.141 65、54 461.674 lo不用千分撇“顷分节。
若整数后有3个以上“0”,或者纯小数而在小数点后面有3个以上的0,均可采用 10” 3为正、负整数)的形式写出,但有效位中的“0”必须全部写出,如360 000, 则应写成360X103或36X10。
一个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多位数,不能移行。
参数范围符号统一用“?”表示。例如,五至十可写成5?10, 100 kg至150 kg 可写成100?150 kg;但2X102-6X102不能写成2?6X 102 , 20%?50%不能写成 20 ?50%。
一个数值的书写形式要照顾到上下文。不是出现在一组表示科学计量和具有统计意 义数字中的一位数(一、二……九)可以用汉字,如一个人、四种产品、六条意见。
5位以上的数字,尾数零多的,可改写为以万、亿作单位的数。一般情况下,不得 以十、百、千、十万、百万、千万、十亿、百亿、千亿作单位(千克、千米、千瓦、兆 赫等法定计量单位中的词头不在此列)。
例如,345 000 000 km可改写为3. 45亿km或34 500万km,不能写做3亿4 500 万km或3亿4千5百万km。
其他规则。数量的增加,可以用倍数、分数和百分比表示,如增加了5倍,即原来 是1,现在为6;增加了 20%,即原来是100,现在是120。数量减少只能用百分比和分 数表示,不能用倍数表示,如“减少了 2倍”、“降低了 3倍”等表示法都是错误的。正 确使用数字前后表示约数的字,如约、近、左右、上下等,不能同时并用两个以上的近 似数的词,如“大约10 cm左右”的表示法是不对的。最大数和最小数不应与约数运 用,例如“最大值为10 cm左右”是不对的。
3) 数字使用汉字数字。
我国清代以前的历史纪年,各民族的非公历纪年用汉字,如清咸丰十年九月二十日 (I860 年 11 月 20 日)。
中国干支纪年和夏历(农历)的年、月、日,如农历癸酉年二月十九日。
数字作为词素构成定型的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或者具有修辞色彩的语句时用 汉字,如三叶虫、一律、一元二次方程、四氧化三铁、“十三五”规划等。
邻近的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概数,或者带有“几”字的数字表示约数,要用汉 字,如三五天、一千七八百元、十之八九、十几天、几十万分之一等。
星期几一律用汉字,如星期六。
古籍文献标注中版次、卷次、期次、页次,均用汉字数字。
并列的阿拉伯数字与其复指数相连时,复指数用汉字,如几组数据中都含有2、4、 6三个数(“三"是复指数)。
数字后为形容词时,用汉字,如“该方法有四大优点”(“四”用汉字数字)。
使用汉字“一”的几种情况:“一”后边为名词时用汉字,如“一汽车”;“一”前 为指示代词,当用“每,“某”等词开头时,用汉字,如“每一个数据……七“一”与 量词组成数量词组做定语用作泛指时用汉字,如“他提出了一种全新的实验方法”。
计量单位
落日的风
1) 学术论文中的计量单位必须采用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以及国家标准《国际单位及其应用》。
2) 表达量值时,在公式、图表和文字叙述中,一律使用单位的国际符号,且无例 外地用正体。只在通俗出版物中才使用单位的中文符号。单位符号与数值间要空出1/4 个字长。
3) 关于量的符号,一般为单个拉丁字母或希腊字母,并一律采用斜体(pH除外)。为了区别不同情况,可在量符号的右侧上、下方用上、下标标识。其中,以量符号和代 表变动性数字的字母作角标时用斜体,其他角标(包括数字)用正体。
公式规范
1) 基本规则。
公式原则上居中书写。若公式前有文字(如“解”、“假定”等),字空两格写,公 式仍居中写。
公式的序号用圆括号括上,写在行末顶格。公式和序号之间不加连点。
公式的序号,一般由两组数字组成,前面的为章数,后面为本章公式的序号,两组 数字之间用半字线连接。
公式中表示参数的拉丁字母要用斜体,公式中属于数学术语的拉丁字符要用正体。
2) 注意事项。
如果公式较长,一行放不下时须转行,最好在紧靠“=气“V”、“〉”、“R”、 “+”、“一”号的后面断开转行,而在下一行开头不应重复该记号。上下行最好对齐。
3层以上的公式,应有主线和辅线之分,写稿时应注意。主线要长于辅线,并且在 号的同一水平线上。凡属于一个公式的主体文字,应写在一个水平线上。
凡属于有算子(算符)号、积分号、集合号或连乘号等的式子,有上、下限时,不 可将其左右两侧的另一单元字符交叉抄写。
公式中的根号,一定要写准确。
对于算例,可以先写出公式,在等号转行之后代入相应的数字,进而写出结果。这 样书写,既不多占篇幅,又整齐美观。
3) 乘号使用。
在诸多数学符号中,乘号用得最多,而且也很复杂,这里列出一些使用方法。
量符号组合为乘积时,不用乘号,也不用中圆点“?”。
数字相乘时,数字之间只能用“X”。
当数字和字母符号共同组成乘积时,如果数字在前,符号在后,二者直接连写,中 间不加任何符号,视同量符号的乘积,如48Rtz;如果符号在前,数字在后,视同数字 相乘,在数字前加“X”,如RFX10—3。
分式相乘时,使用“X”号。
乘式中,以双字母表示的无量纲参数要用圆括号括起,表示它同前后参数相乘,不 然,容易被误认为不是无量纲参数。
表示点积、叉积和张量积之间的“?气“X”并不是普通乘号,不能随意添加、省 略或互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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