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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大学法学院教师科研人员公开招聘正式开启

    阅读: 2022/3/2 16:16:24

     上海大学法学院的前身是复旦大学分校法律系,1978年即开始招收本科生,1993年更名为上海大学涉外经济法系,1998年并入知识产权学院,同年开始法学研究生培养。在王卫国教授、赵万一教授、沈四宝教授等历任院长的带领下,以“维理尚法、恪正克坚”为院训,依托上海大学丰富的学术资源和教育资源,坚持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国际合作和文化传承与创新五位一体,坚持国际化和重实践的办学方向,数十年来先后培养了数万名毕业生,不少校友担任各级公检法机构领导职务,仅第一届“东方大律师”10人中就有我院毕业生4人。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4人,其中教授15人,博士生导师6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85%。拥有上海大学伟长学者、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全国性专业学会副会长、市法学会专业研究会会长等学科带头人4人,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浦江人才、上海青年法学法律人才、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商务部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专家库专家等学术骨干17人。

    学院现拥有法学和知识产权两个本科专业,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至今已经形成了知识产权、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和国际法学五大学科方向。学院出版《产权法治研究》,举办有“泮池大讲堂”,每年邀请国内外著名专家来院讲座,在产权和治理方面形成明显的特色和优势。

    学院坚持国际化办学方向,和英国利兹大学、美国埃默里大学等国外大学法学院建立有紧密的合作关系,是亚洲法学院联盟的发起人之一。学院自2008年开设英美法实验班,开设有7门全英文课程,开设有全英文的法律硕士留学生项目,拥有法理学等2门上海市外国留学生示范性课程,和昆山秉龙基金会等联合培养埃塞俄比亚等非洲国家留学生,目前在校留学生20余人,2018年QS排名进入世界前300名,位列大陆高校第13位。

    学院重视教学和人才培养,拥有首期上海市教育高地项目—知识产权,一个国家级教学团队—商标法视频公开课程,一个上海市精品课程教学团队—商法学,是上海市首批知识产权培训基地。

    学院科研实力不断提升,近五年来,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发表论文近百篇,承担国家社科项目近20余项。法学院拥有独立办公教学楼,拥有westlaw等法律数据库以及丰富的图书资料,有完善的教学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

    二、招聘岗位

    现法学院面向国内外招聘专业教师。2022年招聘的具体方向、数量和要求如下:

    (一)知识产权方向教师岗位

    职称要求:讲师应聘者无职称要求;教授或副教授岗位的应聘者要求同等职称。优秀的教授可以由学校直接聘为特聘教授(具体待遇面议)。

    年龄要求:博士原则上35岁以下,副教授40周岁以下,教授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招聘人数:2

    岗位要求:

    1、具有博士学位;

    2、研究方向:知识产权专业方向

    3、教授需主持或主持完成过本领域相关的国家级项目,发表过本领域高水平学术论文;副教授需主持或主持完成过本领域相关的省部级项目,发表过本领域较高水平学术论文;博士需发表过本领域较高水平学术论文;

    4、承担本专业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

    5、承担与学院公共事务相关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二)民商法学方向教师岗位

    职称要求:讲师应聘者无职称要求;教授或副教授岗位的应聘者要求同等职称。优秀的教授可以由学校直接聘为特聘教授(具体待遇面议)。

    年龄要求:博士原则上35岁以下,副教授40周岁以下,教授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招聘人数:2

    岗位要求:

    1、具有博士学位;

    2、研究方向:民商法学专业方向

    3、教授需主持或主持完成过本领域相关的国家级项目,发表过本领域高水平学术论文;副教授需主持或主持完成过本领域相关的省部级项目,发表过本领域较高水平学术论文;博士需发表过本领域较高水平学术论文;

    4、承担本专业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

    5、承担与学院公共事务相关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三)经济法学方向教师岗位

    职称要求:讲师应聘者无职称要求;教授或副教授岗位的应聘者要求同等职称。优秀的教授可以由学校直接聘为特聘教授(具体待遇面议)。

    年龄要求:博士原则上35岁以下,副教授40周岁以下,教授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招聘人数:2

    岗位要求:

    1、具有博士学位;

    2、研究方向:经济法学专业方向

    3、教授需主持或主持完成过本领域相关的国家级项目,发表过本领域高水平学术论文;副教授需主持或主持完成过本领域相关的省部级项目,发表过本领域较高水平学术论文;博士需发表过本领域较高水平学术论文;

    4、承担本专业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

    5、承担与学院公共事务相关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四)诉讼法学方向教师岗位

    职称要求:讲师应聘者无职称要求;教授或副教授岗位的应聘者要求同等职称。优秀的教授可以由学校直接聘为特聘教授(具体待遇面议)。

    年龄要求:博士原则上35岁以下,副教授40周岁以下,教授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招聘人数:2

    岗位要求:

    1、具有博士学位;

    2、研究方向:诉讼法学专业方向

    3、教授需主持或主持完成过本领域相关的国家级项目,发表过本领域高水平学术论文;副教授需主持或主持完成过本领域相关的省部级项目,发表过本领域较高水平学术论文;博士需发表过本领域较高水平学术论文;

    4、承担本专业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

    5、承担与学院公共事务相关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五)党内法规方向教师岗位

    职称要求:讲师应聘者无职称要求;教授或副教授岗位的应聘者要求同等职称。优秀的教授可以由学校直接聘为特聘教授(具体待遇面议)。

    年龄要求:博士原则上35岁以下,副教授40周岁以下,教授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招聘人数:1

    岗位要求:

    1、具有博士学位;

    2、研究方向:党内法规专业方向

    3、教授需主持或主持完成过本领域相关的国家级项目,发表过本领域高水平学术论文;副教授需主持或主持完成过本领域相关的省部级项目,发表过本领域较高水平学术论文;博士需发表过本领域较高水平学术论文;

    4、承担本专业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

    5、承担与学院公共事务相关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六)法理和法律史学方向教师岗位

    职称要求:讲师应聘者无职称要求;教授或副教授岗位的应聘者要求同等职称。优秀的教授可以由学校直接聘为特聘教授(具体待遇面议)。

    年龄要求:博士原则上35岁以下,副教授40周岁以下,教授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招聘人数:1

    岗位要求:

    1、具有博士学位;

    2、研究方向:法理和法律史学方向专业方向

    3、教授需主持或主持完成过本领域相关的国家级项目,发表过本领域高水平学术论文;副教授需主持或主持完成过本领域相关的省部级项目,发表过本领域较高水平学术论文;博士需发表过本领域较高水平学术论文;

    4、承担本专业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

    5、承担与学院公共事务相关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七)刑法学方向教师岗位

    职称要求:讲师应聘者无职称要求;教授或副教授岗位的应聘者要求同等职称。优秀的教授可以由学校直接聘为特聘教授(具体待遇面议)。

    年龄要求:博士原则上35岁以下,副教授40周岁以下,教授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招聘人数:1

    岗位要求:

    1、具有博士学位;

    2、研究方向:刑法学专业方向

    3、教授需主持或主持完成过本领域相关的国家级项目,发表过本领域高水平学术论文;副教授需主持或主持完成过本领域相关的省部级项目,发表过本领域较高水平学术论文;博士需发表过本领域较高水平学术论文;

    4、承担本专业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

    5、承担与学院公共事务相关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八)宪法和行政法学方向教师岗位

    职称要求:讲师应聘者无职称要求;教授或副教授岗位的应聘者要求同等职称。优秀的教授可以由学校直接聘为特聘教授(具体待遇面议)。

    年龄要求:博士原则上35岁以下,副教授40周岁以下,教授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招聘人数:1

    岗位要求:

    1、具有博士学位;

    2、研究方向:宪法和行政法学专业方向

    3、教授需主持或主持完成过本领域相关的国家级项目,发表过本领域高水平学术论文;副教授需主持或主持完成过本领域相关的省部级项目,发表过本领域较高水平学术论文;博士需发表过本领域较高水平学术论文;

    4、承担本专业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

    5、承担与学院公共事务相关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三、相关待遇

    1、事业单位教师编制,全面的社会保障;

    2、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和住房补贴;

    3、充足的科研启动经费;

    4、享受国家和上海市的补助、以及其他优惠政策;

    5、过渡性人才公寓;

    6、学校周边附属幼儿园、小学、中学提供子女就读便利等待遇。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2月31日。

    报名方式:应聘采用招聘系统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上海大学招聘网站(https://shuhr.shu.edu.cn:8003)进行应聘(需先注册账号并完善个人信息)。

    五、应聘流程

    1、个人在线提交应聘信息;

    2、学院审核通过后组织面试及试讲环节;

    3、学校审议后向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4、公示通过后报送编制备案;

    六、联系方式

    法学院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66138300

    招聘网站地址:

    https://shuhr.shu.edu.cn:8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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