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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研究分享 | 数字经济时代的互联网发展与消费不平等

    阅读: 2023/2/14 17:12:47

    来源期刊:《当代经济管理》

    整理自:CNKI社科学术邦

    摘要

    文章以 2003—2020 年中国 31 个省市区为研究对象,运用联立方程模型和面板门槛模型分析互联网发展与消费不平等之间的因果关系。并基于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数据,运用 IV-2SLS 和 Probit模型分析互联网对消费不平等的微观作用路径。结论为:互联网发展能缓解城乡消费不平等,但对城镇消费不平等的抑制力度大于农村。互联网发展对城镇和农村消费不平等的影响存在城镇化门槛效应,当城镇化率超过 0.843 和 0.835 时,互联网发展会扩大城镇和农村消费不平等。微观分析表明,互联网主要通过家庭收入和家庭创业对消费不平等产生作用。因此,应加大对互联网新基建的投资力度,实施动态化数字经济战略,缩小城乡和区域数字鸿沟,使互联网成为缩小发展不平衡的技术支撑。

    关键词

    数字经济;互联网;城镇化;消费不平等

    作者简介

    洪铮

    新疆大学旅游学院讲师

    章成

    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居民在普遍分享经济增长收益的同时,伴随着收入不平等的不断扩大,中国收入基尼系数连续多年高于国际警戒线 0.4,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最终表现在居民消费差距上。消费是居民福利的直接度量,能更好地反映居民真实福利差异,消费不平等反映出的贫富差距对于以促进社会公平和效率为目标的共同富裕政策制定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数字经济为中国经济转型升级和新消费崛起提供了新动能,并依托互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对公平和效率产生深远影响,深刻改变着城乡居民消费差距。在此背景下,探讨互联网发展与消费不平等的关系及作用路径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2020 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新一代信息网络,拓展 5G应用,激发新消费需求。2022 年《“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强调做大做强数字经济,大力推动数字产业化,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截止 2021 年 12 月,中国网民规模为 10.32亿人,网络支付用户规模 9.04 亿人,建成 5G 基站 142.5 万个。数字经济赋能农村电商,对乡村振兴和数字产业化产生积极作用,2020 年全国 2083 个县域网络零售额达 35303.2 亿元,县域农产品网络零售额为 3507.6 亿元,数字乡村优化了非农产业结构,提高了农产品生产效率。互联网是数字经济的核心产业,城镇是互联网发展的载体,城镇的价值在于提供更高的生产效率,有一定的收入提升效应、消费环境改善效应和消费升级效应,对抑制消费不平等产生重要影响。深入分析互联网发展和城镇化对消费不平等的作用机理,对于准确把握消费不平等的关键因素,缩小居民消费的“数字鸿沟”,推动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有积极作用。

    消费不平等是经济不平等的重要表现,能更好地衡量人们的福利状况和资源禀赋,是发展过程中不平衡和不充分的体现。许多国家用消费指标测度不平等和贫困。国内外学者对消费不平等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消费不平等的度量和比较分析,多基于收入不平等,主要运用基尼系数、泰尔指数、阿特金森指数和分位数之比等。大量文献从收入差距、人口结构、公共服务和福利差距、非均衡的金融发展等角度研究了消费不平等的成因。其中收入冲击对消费不平等的影响在文献中占据主要位置,指出收入不平等和消费不平等可能呈相同的变化趋势。曲兆鹏,赵忠认为人口老龄化是收入差距不断增大的重要原因,但老龄化对消费不平等的作用较小,教育和家庭规模是影响消费不平等的重要因素。周广肃,张玄逸等的研究表明新农保能显著降低农村消费不平等程度,为农村居民解决养老问题提供了有效途径,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显著的推进作用。鲁钊阳,黄津指出城乡金融发展非均衡化与城乡居民消费差距显著正相关,应破解城乡金融发展非均衡化,加快城乡经济发展,并强化社会保障。徐敏,姜勇的研究表明产业结构在缩小城乡消费差距方面有显著的空间溢出效应,但在不同时期,不同区域效果存在差异。刘靖,陈斌开研究发现房价上涨抑制了低消费家庭的消费,是中国消费不平等扩大的重要推力。

    既有学者的相关研究为本文提供了一定的借鉴,但对互联网与消费不平等关系的研究相对较少,大多分析互联网对居民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的影响,如李旭洋、王玥、曾洁华等。程名望和张家平从消费结构的视角研究互联网对消费不平等的影响,发现互联网从“消费得起”与“消费的到”角度促进农村居民消费。陈鑫和王文姬等研究了互联网对城乡居民文化消费差距的影响,发现互联网提高了农村居民文化消费水平,且对农村居民影响力度大于城镇。但缺乏对城镇和农村居民消费不平等的研究,未考虑城镇化门槛效应。本研究基于省际面板数据探讨了互联网对城乡、城镇和农村消费不平等的影响,并考虑了在城镇化门槛效应下,互联网对消费不平等的非线性作用。但宏观层面的研究无法观测到互联网对家庭消费的微观作用,故进一步基于 CGSS 数据分析了互联网通过收入、收入分配、家庭创业作用于消费不平等的微观路径,扩展了互联网经济效益的微观机制探讨。

    结论与政策启示

    本文基于省际面板数据和微观数据研究发现,第一,互联网发展和消费不平等之间存在着双向因果关系,互联网发展对城乡、城镇、农村消费不平等有显著抑制作用,但对农村消费不平等的抑制力度较小。第二,互联网发展与城镇和农村消费不平等之间并非简单的线性关系。其对城镇消费不平等的影响有边际效应递增的趋势,当跨越第二个门槛值 0.843 和0.835 时,互联网发展会扩大城镇和农村消费不平等。第三,微观分析表明,互联网显著提高了城镇居民消费率但抑制了农村居民消费率,其对城镇居民消费和收入不平等的抑制力度大于农村。互联网显著提升了家庭收入水平和消费支出,并显著提升了农户和中西部地区家庭的创业积极性。

    基于此,数字经济时代抑制消费不平等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第一,互联网通过数字红利影响城市和城镇化发展的各个方面,极大地促进了智慧城市和共享经济的发展,对缩小城乡消费不平等有积极作用。但在我国城镇化的进程中,大量农村人口尚未完全脱离农村,也不能够完全融入城镇,成为游离于城镇和农村之间的“半城镇人口”,要发挥互联网和城镇化对消费不平等的正向促进作用,应当推动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发展。第二,互联网发展对农村消费不平等的抑制作用较小,城乡居民“数字鸿沟”广泛存在。在具体政策制定的过程中,应随着互联网和城镇化的发展,动态调整政策偏向性,注重农村地区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打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以缩小城乡居民消费差距。第三,加强和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提高农村居民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进一步加快信息化程度,扩大农村和欠发达地区的互联网普及率,缩小城乡之间“数字鸿沟”,使信息化发展成为缩小“数字鸿沟”的机遇,而不是加剧“数字鸿沟”的威胁。

    转自:“经管学苑”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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