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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湘潭大学2022年招聘公告

    阅读: 2022/4/28 13:35:52

    学术人 2022-04-27 14:00

    湘潭大学2022年诚聘高层次人才

    一、学校介绍

    湘潭大学是一代伟人毛泽东同志亲自倡办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创办于1958年,同年9月10日,毛泽东同志亲笔题写“湘潭大学”校名,并亲切嘱托“一定要把湘潭大学办好”。1974年,邓小平等中央领导同志批准湘潭大学复校。1978年,学校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16所文理工综合性重点大学之一。1981年,学校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复校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一直高度重视学校建设发展。2018年9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学校作出重要批示,希望湘潭大学扎根伟人故里,努力把学校办得更好、更有特色。2022年2月,学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建校以来,学校综合办学实力与核心竞争力稳步提升,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湖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是国内为数不多同时进入THE、USNEWS等权威国际大学排行榜的地方高校之一。

    湘潭大学坚持“人才强校”发展理念,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着力为高层次人才搭建事业平台,开拓发展空间,热忱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共创辉煌。

    二、引进待遇

    说明:

    1.特别优秀人才或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待遇还可在基础待遇上适当追加。

    2.引进人才均可享受正常工资、福利、社保、公积金等待遇,其中,被认定为韶峰学者高层次人才的,聘期内还可享受人才工程专项津贴,其中学术骨干6万元/年,学术带头人12万元/年,学科带头人20万元/年。

    3.高层次人才可一事一议,执行年薪制。

    三、应聘及联系方式

    (一)应聘方式

    应聘者可通过湘潭大学人事处公开招聘系统

    (http://zp.xtu.edu.cn)报名,须按要求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并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证明材料、科研成果等相关电子材料作为附件上传(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提供的相关材料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湘潭大学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陈老师、朱老师

    联系电话:0731-58292074

    联系邮箱:rcb@xtu.edu.cn

    通讯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湘潭大学综合办公楼411室

    学校常年接受报名,随时组织考核。

    四、岗位要求

    详情查看:

    http://zp.xtu.edu.cn/release.jsp?planid=2022001

    湘潭大学2022年博士后招聘简章

    为促进学校博士后流动站的建设与发展,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需要,现将我校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条件

    (一)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二)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博士期间及博士毕业后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业绩。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能全脱产在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招收学科

    哲学、理论经济学、法学、公共管理、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数学、统计学、物理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力学、环境科学与工程。

    三、招收计划

    我校全年招聘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随时接受报名并组织考察遴选,择优录用。具体招收方向和计划请联系相关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系方式见附件)。

    四、在站待遇

    (一)全职博士后日常经费不少于20万元/年,发放期限2年,其中生活费用占80%,主要用于工资、奖金和生活补助等;日常公用经费占20%,可用于博士后研究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和参与学术交流活动。

    (二)全职博士后在站期间获批国家级项目(博士后特别资助、面上资助除外),学校另外提供10万元日常经费;取得标志性成果的,学校根据成果情况另外提供5-10万元日常经费。

    (三)全职博士后进站下一个月起,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政策为其购买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学校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学校直接从其日常经费中代扣代缴。

    (四)全职博士后在站期间获得的科研成果可参照校内教职工绩效工资奖励办法享受同等奖励。

    (五)全职博士后以博士后期间成果为基础出版学术专著(字数不少于15万字)并已签订出版合同的,学校奖励2万元;出版学术译著(字数不少于15万字)的,学校奖励1万元。

    (六)全职博士后出站考核为优秀等级的,学校另外奖励2万元。

    (七)全职博士后在站期间,可申请认定中级职称;出站后,可直接申报副高职称。

    (八)学校为全职博士后提供学校公寓住房,房租收费标准及管理方法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学校暂无住房安排的,提供500元/月的租房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九)全职博士后进站后,可选择在学校落户,到派出所办理户口落户手续,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其流动,按有关规定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手续。

    (十)全职博士后子女享受学校教职工子女入园、入学同等待遇。

    (十一)根据工作需要,学校可在校内以校聘合同或者劳务派遣形式安排全职博士后配偶工作,聘用期限不超过24个月。

    (十二)全职博士后出站后有意留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经学校考察合格后,择优聘用,享受学校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五、申请方式

    请有意来学校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博士将应聘材料发送至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系邮箱。应聘材料包括:申请人个人简历及近几年相关科研业绩证明材料。

    六、联系方式

    (一)湘潭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731-58292075,18075851166(张老师),15594191131(陈老师)

    邮箱:szk@xtu.edu.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博士后+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

    (二)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系方式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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