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作者署名:全部作者姓名按序排列在文题下,作者单位名称(写出所在科室)及邮政编码紧跟作者后排列,注明通信作者及Email地址。不同工作单位或者同一单位不同科室的作者,在各个作者姓名右上角加“1、2、3……”备注,同时对应“1、2、3……”列出所在单位和科室。作者应是:(1)参与选题和设计,或参与资料的分析与解释者;(2)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者;(3)能对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修,在学术界进行答辩,并最终同意该文发表者。以上3条须同时具备。仅参与获得资金或收集资料者不能列为作者,仅对科研小组进行一般管理也不宜列为作者。对文章中的各主要结论,均必须至少有1位作者负责。作者中如有外籍作者,应附外籍作者亲笔签名同意在该刊发表的函件。集体署名的文章于题名下列署名单位,于文末列整理者姓名,并须明确该文的主要责任者。通信作者一般只列1位,由投稿者确定。如需注明协作组成员,则于文末参考文献前列出协作组成员的单位及姓名。例如:“Lin Xianyan,Wu Jianping,Qin Jan,Liu Hong. Department o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