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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以上只是参考信息,实际情况会根据投稿主题、稿件质量和数量、审稿流程有所差异。想获得更准确信息请联系期刊的编辑部进行咨询。
1、该刊为集刊无CN刊号。
2、投稿方式:邮箱投稿。
3、刊内邮箱:fa_lun@126.com
4、刊内信息:不收取任何版面费。
5、出刊日期:年刊,一年出版一辑。
6、刊内微信公号: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
《政法评论》征稿启事
【微信公众号“西南政法大学学报”信息】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25年04月16日
“政法”是极具原创性和标识性的当代中国法学基本概念。对“政法”的研究,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经典理论剖析其核心内涵,通过相关案例和时事揭示其运行逻辑,以及通过最新实践和域外理念制度反映其特色与优势。
《政法评论》(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Review)致力于在政法领域为国内外学人提供一个学术争鸣的舞台。本刊以“思想立刊,青年学术”为宗旨,坚持“文章质量为重,编作互惜互持”的发展道路。
本刊创办于1985年,前身为《法论(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曾用刊名《西南法律评论》,是西南政法大学主管主办的法学学术刊物,被学校纳入校定核心期刊D2类集刊。
一、征稿范围
本刊基本栏目设置有“基础理论”“判解研究”“法政时评”“前沿探索”等。从第37卷起增设专栏“域外法鉴”,鼓励扎实、细致的域外法研究。
各栏目下不设主题,投稿人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围绕“政法”领域撰写文章。
征集稿件体裁不限,学术论文、案例评析、法学书评、翻译作品等皆可。
二、注意事项
1.文责自负,作者应确保其作品不侵犯他人或组织的著作权。本刊所载文章观点均属作者本人,不代表编辑部或主办单位的观点。
2.一般情况下,文稿重复率应不超过15%。
3.文稿请附英文标题;论文类稿件需另附中英文摘要和关键词;翻译作品需附原文及原文作者或出版者的书面授权许可(包括Email)。
4.文稿注释体例请参照《中国法学》要求。
5.本刊实行匿名审稿制度。一审、二审由学科专家进行,三审由执行主编进行,主编终审。
6.为促进学术交流与提升,本刊致力向每篇来稿反馈意见;如作者希望收悉更加详细的审稿或修改意见,可通过邮件与编辑部沟通。
7.本刊不收取任何版面费,来稿一经刊发,敬奉样刊。
8.为适应我国信息化建设,扩大本刊及作者知识信息交流渠道,本刊自2010年第24卷起被《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及CNKI系列数据库收录。如作者不同意文章被收录,请在来稿时向本刊声明,本刊将做适当处理。往期作者如有异议请联系知网或者编辑部,否则默认为同意。
三、投稿方式
1.请将电子版投至编辑部邮箱:fa_lun@126.com,邮件主题以“文章题目+姓名+手机号”命名。
2.请在邮件及文稿中注明稿件联系人的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电话、邮编等详细联系方式;审稿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方便稿件修订。
诚挚欢迎全国高校(含科研院所)法学及相关学科青年教师、学生和实务界人士不吝赐稿。
3、刊内信息:不收取任何版面费。
4、出刊日期:年刊,一年出版一辑。
5、刊内微信公号:西南法律评论
2023年6月14日星期三
《西南法律评论》征稿启事
【2022年年刊信息】
《西南法律评论》创办于1985年,前身为《法论(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是由西南政法大学主办,在校硕士、博士研究生承办的法学学术连续出版物。一年两卷,由法律出版社公开出版。自第30卷起,启用“西南法律评论”刊名。
一、栏目设置与选題参考
《西南法律评论》聚焦于法治发展中的经典理论命题和重大实践问题,提倡“小题大作”、见微知著、资料翔实、问题意识明确的精细化研究,亦欢迎视野开阔、论证圆融的宏大叙事。文章体裁不限,以学术论文、案例评析为主。设有“法理学新探” “民商法专论”“诉讼法研究”“刑事法前沿” “经济法论衡”“国际法研究”等专题。
二、征稿对象
高校、科研院所师生和实务界人士。
1.请将电子文档投至fa_lun@126.com,邮件主题为“文章题目+姓名+手机号”;
2.请务必在邮件中及文稿后注明稿件联系人的姓名、工作单位、通信地址、电话、邮编等详细联系方式;审稿期间请保持通信畅通,方便进行稿件修订。
四、征稿说明
1.来稿文责自负,作者应确保其作品不侵犯他人或组织的著作权,《西南法律评论》所载文章观点均属作者本人,不代表编委会或主办单位的意见。
2.禁止“一稿多投”。来稿无论采用与否,编委会将于收稿之日起30天内回复审稿意见。来稿请自留底稿,恕不退稿。
3.文章字数9000字以上【微信公号2023年1月18日征稿信息为8000~13000字】,重复率不超过15%。
4.所有来稿请附英文标题;论文类稿件需另附中英文摘要和关键词;翻译作品需附原文及原文作者或出版方的书面授权许可(包括E-mail)。
5.投稿格式规范详见《西南法律评论》公众号。
6.为确保文稿质量和用稿公正,《西南法律评论》实行双向匿名评审制度,由博士编辑初审,学科老师复审,主编进行终审。
7.《西南法律评论》以文稿质量为唯一录用标准,不问作者职称职务、学历、专业、工作单位等,谢绝一切形式的关系稿。
8.《西南法律评论》已被“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及CNKI系列数据库收录。作者如不同意文章被收录,请在来稿时声明,编委会将适当处理。往期作者如有异议,请联系知网或者编委会,否则默认为同意。
9.《西南法律评论》不收版面费;来稿一经刊发,即敬奉样刊。
《西南法律评论》编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