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资讯 » 学界研圈

  • 首 页
  • 期刊选题
  • 期刊点评
  • 期刊大全
  • 学人博客
  • 编辑征稿
  • 投稿选刊
  • 投稿群聊
  • 学术会议
  • 万维读书
  • SCI/E期刊
  • SSCI期刊
  • AHCI期刊
  • 博士120㎡、硕士90㎡住房,工作5年产权归已,夫妻博士同时享受!年薪不低于25万,一年即可评副高

    阅读: 2022/5/19 14:16:13

    2022年新疆政法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政法学院是2021年1月经教育部批准的公办普通本科高等院校,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按正厅级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新疆图木舒克市办学。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与人才立校战略,致力于建设“高起点、高水平、有特色”的政法院校,为实现依法治国、依法治疆,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作出重大贡献。

    二、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详细岗位信息见《2022年新疆政法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届、往届毕业生(应届博士研究生毕业生毕业时间截止为2022年12月31日)。

    2.具有高级职称者,学校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考核聘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符合高校工作者行为规范,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良好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与高级职称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75年12月24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2月24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12月24日后出生。紧缺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6.应聘者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事业单位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人员。

    5.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博士及疆内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6.除2022年应届毕业生外,高校在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人才待遇

    五、招聘工作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分两批进行,第一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2月20日;第二批截至到2022年5月31日;博士不受报名时间限制。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

    3.报名材料:

    (1)填写《新疆政法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或护照);

    (2)如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需征得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3)学历和学位证书(如属国内取得的,需同时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和学位认证报告;如属国外取得的,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可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聘书)、获奖成果证书、任职文件(或聘书)等相关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至各学院(部)指定的招聘邮箱(邮件主题命名: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学科),并电话联系相关学院(部)。

    八、其它事项

    1.公开招聘政策咨询:郭鹏飞、丁蓉,0998-6952100

    2.监督联系电话:0998-6952040

    学校网址:http://www.xjzfu.edu.cn/

    通信地址:新疆图木舒克市前海东街52号

    未尽事宜,以新疆政法学院官网公告为准,本公告由新疆政法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转自:学术科研强国

    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


    浏览(480)
    点赞(0)
    收藏(0)
  • 上一篇:经验分享︱《中国人民大学学报》投稿经验分享!

    下一篇:知名大学退学告知书勉励学生做“有责任有担当的社会主义接班人”,校方:毕竟是我们的学生

  • 首页

  • 文章

  • 期刊

  • 帮助

  • 我的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23    备案号:豫ICP备20210362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