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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因创新性太强被拒稿?

    阅读: 2024/7/29 16:22:15

    文章具有创新性是好事,但是也有因为创新性太过颠覆反被“毙”的情况。

    一般说来,创新有四种型式,即改进型创新、集成型创新、突破性创新和颠覆性创新。因颠覆性创新能极大地改变我们对世界的认识,造福于全人类,无疑是社会发展亟需的创新。

    遗憾的是,这类创新因颠覆了已有认识,往往不被同行所理解,初期常被扼杀在摇篮中。

    人的思维都有惯性,人的判断受过去所学知识制约,当审稿人遇到与过去认识相左的这类稿件时,如何评判呢?

    这类稿件也分两类,一类是伪创新,如违反已经证实且已广泛接受的基本原理,声称推翻了相对论、造出了永动机的所谓“创新”,虽然貌似是颠覆性滴,但实则为伪科学,对这类稿件,审稿人必须具有“火眼金睛”般的洞察力,戳穿其骗局。

    另一类可能是真创新,我觉得可按如下标准作出客观判断:

    1、不违反已经证实且已广泛接受的基本原理;

    2、论点与论据满足自洽性;

    3、初期有可信的观测或实验数据支撑,即具有初步的可行性和可信性;或者暂时未有数据支撑,但能对以前不能解释的观测现象或难点问题给出合理解答。

    如能满足这三点,即使稿件的观点与包括审稿人在内的传统认识相悖,审稿人不能因为“利益冲突”故意拒稿,而应“独具慧眼”推荐其优先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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